2021/12/29

抱歉了!劉律師~我還是反廢死—“殺戮的艱難”讀後心得

抱歉了!劉律師~我還是反廢死—“殺戮的艱難”讀後心得
圖片取自網路

 

會知道這本書,是因為工作上接觸到劉律師,他所推薦的(法律與我之間的距離)。我記得去年年底看的書是洗車人家(令人喟嘆的人生百態—”洗車人家“讀後心得),看得我滿腹感嘆;今年年底看這一本“殺戮的艱難”,卻讓我看得滿肚子火!(啊!劉律師~若您日後看到這篇文章,我們還是要在工作上合作的唷!拜託~~謝謝!😝)

現在可善用自媒體

這本書在2010年11月出版,當時不像現在,自媒體那麼流行。我很希望廢死聯盟在這本書中所遇到的、他們所認為的不公平的現象,能夠藉由自媒體的方式,呈現在民眾眼前。

例如他們認為有些法官鬆懈了證據法則、無罪推定的基本原則,隨便判人死刑(我希望可以攤在陽光下、指名道姓地說出來是誰?)、還有法官強求被害人家屬寬恕加害人(是誰?公佈姓名!)、覺得媒體報告報導不公、輿論殺人(是否可以把正確的資訊傳播出來?如書中認為,陳金火並不是食人魔)、大法官對釋憲的不作為(他們瀆職嗎?誰能糾錯?)、公佈有疏失的檢警姓名(他們是公務員,做錯事、害無辜的人被殺,不該讓全民知道嗎?)、被害人保護法應做的更完善(該如何推動?)

我以上的這些想法,太天真了嗎?我就是劉律師口中所稱,一旁吃瓜、字典只有唯一死刑的鄉民吧!

我對書中文章的想法

P.29 ⋯⋯對罪犯還是應有所處置,可是應該是輔導式的,不是現在監獄這種仇恨懲罰式的;更不是死刑這種一了百了一勞永逸的。不同意,做錯事的人就該被懲罰!

P.30 1924年芝加哥綁架案,其中一名嫌犯在十年後後悔了。So what?人家都死了十年了,他家人的哀痛逾恆是永久的!你十年後的後悔又如何?

P.33 Garry Spence在With Justice for None: Destroying an American Myth(正義的神話)“中說:「當我們無法適度懲罰罪犯,人們所看見的是正義流產。」同意!

P.37 擔心他出來危害社會,為什麼不檢討假釋制度,把關嚴格些?怕他吃閒飯,不能訓練他們做一些有產值的活計嗎?還是沒有解決問題呀!為什麼要花納稅人的錢養他們?

P.41 執行死刑的方法都是不人道的。那他們殺害被害人就人道了嗎?

P.44、45 討論死刑怎麼能不提到誤判?⋯⋯實務上,誤判是反對死刑最有力的理由,死刑支持者最大的惡夢就是誤判。關錯人可以賠他一筆錢,殺錯人可怎麼賠呢? 那就不要誤判啊!盡所有的能力,調查所有的證據,如P. 44所說,沒有誤判、沒有程序失當、確實惡性重大、且毫無悔意。對!我要的就是超完美、無人能說嘴的死刑!

P.58 ⋯畢竟廢除死刑不是唯一的目的,讓大家重新省思國家的權限與生命的價值,才是目的。那我想請問,被害人生命的價值你們放在哪裡?被害人家屬生命的價值你們又放在哪裡?

P.59 高檢署的林占青檢察官說:「⋯⋯我是死刑的第一線執法人員。我堅決支持死刑!⋯每一件我都依規定很仔細的看卷,每一個都是窮凶惡極,罪無可逭!沒有可以憫恕的,事證都很明確!至少我個人經手的十來件,每一件都是如此。所以我每一件執行完畢,回家倒頭就睡!一點也沒有什麼不舒服的地方。」「每一個執行前我都問他,他們都認為自己該死!連他們自己都認為自己該死,那執行有什麼不對呢?⋯⋯」很棒!我就是要這一種執行死刑的人!她做的事情就是為民除害!

P.63  ⋯⋯「每個人的犯罪歷程背後,都有一個故事。有的人,也許我們看不出會改過,但是我只能說,他終究是一個人!」請記住,被害人也曾經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P.66  ⋯⋯殺人犯都不能描述他們殺人的事情⋯⋯事情是他做的但他自己也不理解。他也覺得恐怖。他也覺得冷血。他但願沒有這回事。但他還是殺人了,不是嗎?

P.70-106 描述化名為「鄧武功」的人是一位等死人。對!他不配要求總統特赦!

P.108 「⋯⋯他們都知道說應該好好孝順父母,或者後悔沒有疼老婆,沒有陪小孩;有作案的,也知道說自己做錯了。」被他們殺死的被害人,也想好好孝順父母、也想疼老婆/老公、也想陪小孩。

P.110 誰該死而誰不該死?前金山高中教師曾思儒被判死刑定讞,但是九年前殺了同窗好友的清大研究生洪曉慧,快要可以假釋出獄了。⋯⋯在我認為,王水大學的洪曉慧也該死!

P.111-114 談法警的殺人執照。我就不懂了,法警為什麼要愧疚?你們是在移除禍害,是在保護其他無辜的人民不被殺人犯所殺害!

P.133  ⋯⋯其實被害人保護與廢除死刑並不相斥;廢除死刑反而常常是被害人保護制度能夠建立的契機。不同意!被害人保護與執行死刑可以同時併行!

P.138  ⋯⋯法官就明白承認,被告的罪行應判處無期徒刑,但是因為我國刑法所訂之無期徒刑仍有假釋可能,所以「改判」死刑。這點劉律師也跟我說過。那你們廢死聯盟就要推動修法,弄個真正的無期徒刑出來啊!說不定有了真正的無期徒刑,你們反而能完成願望,台灣從此以後不再有死刑,因為每個法官都會判無期徒刑。(不過話說回來,為什麼要用我們的納稅錢去養他們?)

P.139  ⋯⋯把死刑判決攤開來看,看到的往往是缺陷與破綻。那你們就把這些缺陷與破綻說出來,讓全民了解,讓有權力的人在輿論壓力及公平正義下去做修正。

P.148 被害人家屬說沒有聽到錄音檔內嫌犯被刑求的聲音。把錄音檔公開,看被害人家屬陸晉德是不是在說謊?

P.152 當我們的社會可以容許一個人說「如果我是被害者家屬,我一定要血仇血報」,但不能容許一個人說「如果我是被害人家屬,我願意寬恕」;我們便必須自問,我們的社會成了什麼樣子?我可以容許被害人家屬願意寬恕加害人。

P.154 我們不是不在乎被害人與家屬的痛苦,我們只是對於這個問題的成因與解決方式,有不同的看法。深入思考被害人的問題以後,我們認為解答不是死刑,而是一個整合性的支持系統,以社會福利、心理輔導的系統,輔以金錢補償,來統籌被害人的照顧。不同意!害人保護與執行死刑可以同時併行!

P.158  ⋯⋯死刑的存在並不能夠嚇阻這些犯罪,因此,死刑並不能令我們更安全。被害人支持系統的完備,才是我們安全感的來源。不同意!被害人保護與執行死刑可以同時併行!

P.167  ⋯⋯「改成終身監禁就好了啊。」不同意!為什麼要用我們的錢養他們?

P.180 盧正案是冤案、殺錯了人。那到底是誰在刑求?揪出來,他也必須受到懲罰!由於對方已死亡,他必須無期徒刑!(我又太天真了對嗎?)

P.209  ⋯⋯死刑違憲。那憑什麼被害人的生命就要被剝奪?

我還是反廢死

這整篇的紅字,真的是我看完本書後的心聲!我知道劉律師所說的,有些帶罪之人其情可憫,但我想說的是,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屬,他們的心情和權益又有誰來照顧?如果廢死聯盟真的認為台灣不應該有死刑存在,那就把我前面所說的,他們認為不公不義的事情攤開來。刻意刑求、不顧程序正義而賜死他人,當然也是錯!也該受到懲罰!

我會不會太激動呀?😠 我只能說~~看完本書後,我還是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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