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4

法律與我之間的距離

法律與我之間的距離
圖片取自網路


今天因為工作的關係,與一位刑事辯護律師私下閒聊,才讓我體認到,自己與法律的距離,是如此之遠~~~或是說,與法律背後該知道的"客觀事實"有那麼深不可測的距離。

法律人見解真的不一般

我問了這位律師一個問題, 原本預期他的回答是正面的,哪知他說,他沒有正確的答案。我真傻眼了~~不是法律規定就是如此嗎?不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可是他回應說,法律人不是這樣想,他們會考慮許多相關因素,要因地、因時制宜。所以我回說,這就是一般民眾認為"恐龍法官"、"恐龍律師"的原因對嗎?他承認的確是。

廢死?反廢死?

由於這位法律人舉了很多他承辦的案例給我聽,不可免俗的,我們討論到了廢死/反廢死的立場,結果他跟我截然相反,也告訴我螢光幕前一位大眾知曉的反廢死人士,其實與廢死聯盟的成員私交不錯。我以為這位知名人士是譁眾取寵、沽名釣譽,但他說不是,而是各自有各自的立場,但會發現有交集的部分,雙方互相尊重,這也是文明社會的進步象徵。

他建議我閱讀張娟芬的書"殺戮的艱難",但因為我預約書籍的額度已滿,所以要等些時日才會借這本書來看。

台灣的無期徒刑只有30年

律師還點出一個重點,台灣的無期徒刑不是真的關到死,而是只有30年,所以讓法官在宣判的時候,只能選擇死刑。可是多數的法官都不認為自己是神,無權操控他人生死,所以死刑犯的案件都會調查的十分詳盡。但這又會讓一般民眾誤以為,法律就是在保護壞人,為什麼不讓壞人趕緊遭到報應?(對我就是如是想) 據律師所說,其實還真有死刑犯巴不得趕緊超生,一點也不留戀人世。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的一生已經毀了,未減刑、30年後出來,仍舊生無可戀..........。

只是不幸運

律師說,他所承辦的案件,由於攸關生死,所以要考慮很多面向,包括這人的成長及求學過程、社會階層、遭受到的待遇.........等等。我很好奇,這些帶罪之人是不是真的有人是值得被原諒?他的回應是,所有他接觸過的案例都其情可憫~~這讓我十分驚訝!😱

律師表示,沒有人想要被社會唾棄,他們只是沒有我們幸運,在做錯抉擇、選錯路走時,身旁沒人及時拉一把,就這樣被無情的捲入漩渦中。這讓我想起,之前也有情緒輔導人員告訴我,其實每個人都有精神分裂的可能性,只不過幸運如我們,在快要跨界時踩了煞車,而思覺失調症病人就沒這麼Lucky,因此成為大眾眼中的異類。

法律與我之間的距離有夠遙遠

今天深刻感受到,法律現實面與我想得完全不一樣,跟我的距離真是有夠遙遠,也大大衝擊了我對法律及正義的看法。人們是不是都在這種巨大刷新三觀的同時,才成長為一個思想成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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