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取自網路
只能當高年級實習生
劇中女主角雖然在之前的公司表現亮眼,也有不錯的薪水及職稱,但在離開職場七年之後想再度工作時,卻無法獲得正職職位,只能委屈當一名實習生。
不但領的是日薪,自己的頂頭上司和直屬主管還是工作的同期或後輩。如果不是想與社會接觸的心太過雀躍,或是家中真的急需這一份薪水,應該沒有多少人能忍受這種有失面子的差事吧?
為升遷不能懷孕
劇中的公司要求女性員工都要簽署「不懷孕同意書」,否則不得升遷。雖然我相信時至今日,應該不至於有哪家白目公司會有如此明目張膽的動作,但相信許多老闆(尤其是中小企業)的內心話應該都是—聘任女性員工還要擔心她懷孕、請育嬰假、留職停薪,還是乾脆找男性員工吧!
要不就是一如劇情所演,在準媽媽們申請育嬰假時,想方設法地讓她們直接離職走人,免得讓公司承受太大的成本負擔。
男性也可以請育嬰假
照顧小孩是男女雙方共同的責任,為什麼男性就不能請育嬰假?不幸的是,還真沒幾個老闆能大器的接受這種要求。
我就記得曾有公司藉此機會直接資遣男性員工。連外商公司都如此蠻幹,台灣的中小企業男性員工又有幾人敢申請育嬰留停?
美商3M被爆資遣員工 男員工控申請育嬰假被資遣應考慮其他員工的負荷
我認為這齣劇很難能可貴的一點,就是除了關心申請育嬰假人士的福祉之外,也不忘記為在工作上因此受影響的人發聲。
新手爸媽們請育嬰假,其負擔的工作有可能會分配給其他同事。問題是,這些人有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
如果請育嬰假的人留職停薪,那這薪水為什麼不能當作獎金另外提撥給因此而增加工作負擔的同事呢?這樣一來,至少同事們工作得黑天暗地還有些錢當作 OK 繃,不至於聽到有人要請育嬰假就眉頭一皺、心情不佳。
不過,「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我想應該沒有幾家公司會願意這麼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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